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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学籍

时间:2019-04-09浏览:1320

1.申请条件:

1)参军入伍(学生参军入伍应到武装部征兵办办理相关手续,参军入伍名单由武装部转给教务处)

2)跨校联合培养

3)其他原因

2.提交材料:

1保留学籍呈报表.doc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

1福建师范大学学生保留学籍呈报表经学生本人填写,由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提交保留学籍材料至教务处学务科(行政楼414)。

3)将《学籍异动通知单》交还学院教学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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