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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5-14浏览:3415

关于做好2012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在职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1236)要求,现将我校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范围对象

(一)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我校2012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纳入此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12012625前无法按时毕业的;

2、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有不及格的;

3、未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

4、体检不合格的。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和应具备的学历

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所学学科相一致。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只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专业只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网报时间和流程

(一)网报时间:2012517日至521

(二)网报流程:

1、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 后,再点击 进入网上申报系统,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承担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个人疏漏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必须在认定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2、网上申报完成后请点击“登录”按钮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点击右侧“打印申请材料”,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手写签名。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中下载,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并由相关鉴定单位盖章。

(三)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免冠,无头饰。贴于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应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电子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文件不超过20Kjpg格式。

2、网上申报选择“任教学科”和“所学专业”时,应点击学科(专业)名称或前面的小图标,展开更具体的学科(专业)进行选择。“所学专业”选项应与学历证书上的名称相一致。

3、应认真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4、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注册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详细信息页面,申请人应牢记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必要查询条件。

6、重新登录后,在“认定提示”框中点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查看详细信息。

7、在“认定提示”框中点击“导出教师资格申请表PDF”,打印前要注意设置好纸张大小,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8、在“认定提示”框中点击“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下载并用A4复印纸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到各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体检

(一)体检时间安排在201251523日(详见附件1),地点:福州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事项由福州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统一安排。

(二)各相关学院按照时间负责组织本学院2012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进行体检。学院统一代收体检费后汇款至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工行台江支行帐号:1402022109008902159  联系人:李主任手机:15960101466 办公室电话:88301881)。

(三)体检表由学院统一负责发放给学生。体检不需空腹,体检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每人120元,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每人80元(均不含专科进一步检查的费用)。

五、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26468

(二)地点:2012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现场确认点为各所在学院。

(三)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材料一律加盖学院公章。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照片应自行贴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2012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由各学院填报。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应有二级甲及以上水平。

5、《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6、一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网报所提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用于《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学校、学院、姓名和报名号,用信封袋装好。

7、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按专业各打印一份并盖章。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网上申报后,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订好后,上交现场认定点工作人员。

(五)务必于2012625日前(不含节假日)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根据“报名号”顺序整理后与“2012年师范类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单位初审情况一览表”一起统一交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340647,联系人:老师,老师15205002711)。

(六)教师资格确定后,相应的院系每个班级须派两名责任心强的同学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配合协助教师资格证照片粘贴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制度在把好教师“入口关”的重要作用,将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上,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各相关学院务必认真阅读通知,了解相关流程,并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开展工作,及时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应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附件:

1.2012年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体检时间安排表.xls

2.各学院思想鉴定单位信息(请各申报人凭此规范填报);

3.2012年师大现场确认点详细信息汇总表.xls

4.2012年师范毕业生认定资格单位审核情况一览表.xls

5.2012院校使用网报信息系统使用指南.doc

 

 

 

 

一二年五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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