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一流本科
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精神,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能力,推动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决定开展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19年遴选25-30个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2021年,在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基础上,建成30个具有领先优势、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建设原则
(一)突出示范领跑。建设新师范、新文科、新理科、新工科的示范性本科专业,引领带动专业结构优化、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二)实施“两步走”。先遴选确定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再从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已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申报后直接确定为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不占学校当年立项名额)。已接受认证或认证申请已被受理的专业、原国家级特色专业等国家级立项专业优先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扎实,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改革成效突出。“十二五”以来,专业在教学成果、教学名师与教学团队、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实验和实践平台、教改项目等方面获得省级以上项目或荣誉。
(三)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从2018级起实施与国家标准“对标”的人才培养方案。
(四)申报专业应有3届以上毕业生(截止2019年6月30日),近3年就业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五)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大类每次申报专业不超过2个。
四、专业点建设期:3年。
五、遴选报送
(一)遴选程序:学院组织申报,择优推荐;教务处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二)材料报送:学院填写《福建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于2019年4月27日前将信息采集表纸质版一式3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wcjxk@fjnu.edu.cn;联系电话:0591-22867392。
六、保障措施
(一)获批立项的学校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应强化办学主体责任,加大对立项专业的支持力度,统筹优势资源,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学校将以绩效奖补的方式,对获批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进行重点资助。
(二)实行专业建设点年度考核制度,对立项的一流专业建设点进行全面跟踪,对于建设质量不达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专业建设点,将予以撤销;对建设成效明显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其他教学项目立项中予以倾斜支持。
(三)学校搭建一流专业建设交流平台,展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示范案例,交流一流专业建设经验举措,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本科教学建设质量不断提升。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