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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06浏览:3971

师大教〔201925


各学院:

为进一步扩大项目受益面,调动学生参与创新训练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第二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根据“学生为主、广泛培育、提升质量、择优推荐、重点突破”总原则,切实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工作规范开展。

二、申报对象

我校一至三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申报(含第一批参与项目数)

(二)项目参与学生为在校本科生,项目应在负责人毕业之前结题。研究团队成员须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每个项目可自主选择12名在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允许具有丰富实践教学指导经验的讲师参与指导。每位指导教师同一年度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含第一批指导项目数)

(四)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队申报

(五)项目研究训练原则上应于20204按时结题。

四、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报、指导教师审核。学生自主选择研究课题、指导教师,组建研究团队。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10.128.53.51/aexp)进行网上申报,指导教师在申报书文档中填写具体意见并审核项目后,项目组可在系统中导出申报书(附件1)请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交由学院审核

同时请项目组提交申报书(评审版)(附件2

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学生申报资格、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对比申报项目与往年项目情况,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

提交材料:申报书、申报书(评审版)、立项申请汇总表各一份,于2019524日前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同时将申报书(文档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项目申请汇总表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邮箱:sjk@fjnu.edu.cn。

(三)学校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获得立项的项目,将给予项目训练经费,有件的学院建议配套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建设。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师财〔201735号),校拨建设经费全额包干使用,学校分批次将经费划拨至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处登记的银行账户。同时,指导教师应指导项目负责人协商项目组成员进行经费的预算安排和统筹使用。

(二)实行结题优秀项目后续资金补助。对于结题成果优秀项目,学校将视项目成果情况给予后续研究资金补助。

(三请学院认真审核申报项目,对于重复申报项目(与往年已获批项目重复),一经查证属实,将取消立项资格,严重的还将予以通报,指导教师两年内(含当年)取消指导项目的资格,学生取消在校期间申报项目资格。

(四)申报项目负责人可加入QQ群“福师大2019年创新训练”(群号:822929156),技术人员将在群里解答系统填报问题。实践管理科咨询电话:059122867390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申报书.doc

      2.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申报书(评审版).doc

      3.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xls

      4.学校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操作手册.rar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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