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闽教基〔2010〕13号)精神,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认真组织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的教师进行申报工作,特别请将本通知尽快告知教师教育专业中从事中学教学法教学和研究的老师,学校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按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
2.各申报人应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填报申请材料,于
联系人: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学科 周志强
电话:0591-22867392(办),13950286512
附件: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