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我校继续组织开展“名师讲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每学期应开设不少于1场的名师专题讲座。上学期未开设“名师讲堂”活动的学院,本学期应开设不少于2场的专题讲座。
(二)各学院应邀请校内各级教学名师,知名教授,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中小学优秀教师、业界精英等进入“名师讲堂”。
(三)讲座内容应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贴近大学生实际生活,有利于巩固学生专业知识、启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
(四)各学院开展活动时,应使用我处提供的“名师讲堂”统一形象标识和PPT模板(附件1),以推动学校“理论名师大讲坛”的品牌建设。
二、组织管理
(一)活动时间: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
(二)活动地点:旗山校区统一安排在致广楼2-101“名师讲堂”教室(可容纳300人),仓山校区统一安排在文科楼101教室(可容纳230人)。
(三)拟开讲的学院应提前2周填写《“名师讲堂”活动申报表》(附件2),并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jwcjxk@fjnu.edu.cn,教务处汇总协调后向各学院反馈。
(四)教务处负责制作讲座海报,各学院应提前1周确定海报内容,并做好活动的宣传、记录及动态信息报道等工作。讲座结束后3天内将相关信息(新闻稿,图片或视音频等)发送至jwcjxk@fjnu.edu.cn。
三、经费支持
教务处每学期将给予有举办“名师讲堂”活动的学院相应的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学院自行承担。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