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19年12月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院应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毕业审核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行政楼415),电子版发送至469954827@qq.com。
一、提交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学生名单(附件1)
2、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附件2)
3、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未获得学士学位名单(附件3)
4、福建师范大学受处分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附件4)
5、福建师范大学受处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5)
二、证书发放: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象:通过本次毕业、学位审查且办妥离校手续的应、往届毕业生。
材料:
1、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福建采集站拍摄的照片(2寸规格、每名学生2张);
2、福建师范大学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附件6)
3、《福建师范大学已办妥离校手续可以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名单》或者《离校手续单》(已领取结业证书的,提供结业证书即可)。
三、其他
1、证书非本人领取的,被委托人除了需携带相应的领证材料外,还需提交该毕业生的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模板见附件7)。
2、学籍卡、成绩单替换(补交)。具体替换要求见校档案馆相关通知。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学生名单
2、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3、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未获得学士学位名单
4、福建师范大学受处分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
5、福建师范大学受处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6、福建师范大学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7、授权委托书(模板)
(打包下载 附件材料.rar)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