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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04浏览:2301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

及跨学院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课程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124日—20191216日。

二、申报流程:

1、本次申报采取线下提交纸质表格的形式,暂不采用教务系统填报。(由于新教务系统正在测试阶段暂未开放使用,新学期的教学安排须在新教务系统进行,为避免新系统上线时间关系影响课程申报、学生选课等工作,本次教师申报只须线下提交纸质表格。)

    2、开课教师须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课程开课信息收集表》,表格详见附件,首先交到学院审核盖章,并汇总到教学秘书老师处,由教学秘书老师于1216日前统一交到教务处教务科办公室,同时汇总的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sdjilei@fjnu.edu.cn,联系电话:22867393

    3、学院课程信息表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后,由教务处负责老师录入新教务系统排课,安排学生选课等工作。

三、申报说明:

学校建设的在线课程做为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的课程,本次申报不需要填写此附件表格,新学期学校要求在线课程均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具体开课事项另行通知。

申报线下授课课程和跨学院课程开课的教师,均须按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流程进行。跨学院课程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跨学院选课实施办法(试行)》(师大教〔20174号)执行,详查链接http://jwc.fjnu.edu.cn/ce/80/c400a118400/page.htm

四、注意事项:

1、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上课时间为第二至第十五教学周,只限周三或周五晚上,第十五教学周为考试周。

2、开设跨学院选课课程的任课教师要严格考勤,加强课堂管理,组织好跨学院选课学生的考试工作,并负责完成网上成绩录入。

3、申报结束后,即进入学生选课阶段,学生选课一般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选课结束后,学生选课人数较少,不足20人的教学班,原则上不开课,不再进行后一轮的选课。

4、开课教师要加强考勤,严格管理,凡学生旷课达3次及以上者,课程成绩可直接按0分记录。教师应创新教学方式方法,鼓励利用学校“教学云平台”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方式。

5、根据《教务处关于加强本科生公共选修课建设的若干意见》(师大教〔201271号)每15名专任教师应开设一门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的要求,各学院应按规定开设一定数量的优秀课程供全校学生修读。各学院必须认真落实文件规定的开课要求,加大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力度,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的课程。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课程开课信息收集表.doc

 

                                                      教务处

                                           2019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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