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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06-14浏览:85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2号)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推荐限额

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推荐指标为56门,其中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三类合计40门(线上课程不超过限额数的1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10门,社会实践课程6门。学校将在全校申报的课程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申报要求

(一)面向全校所有专业所有课程,已获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不再以该课程继续申报其他类型省级一流课程。

(二)认定课程应满足教高〔2019〕8号、教高厅函〔2023〕2号、《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推荐课程的教学学期或教学周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

(三)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作为主要教学团队成员参与申报的课程数不超过2门(含课程负责人1门)。

(四)鼓励在教学创新大赛中获奖的教师依托其参赛课程积极参与申报。

(五)符合教育部及教育厅关于一流课程建设和认定相关文件的原则和标准,优先推荐建设基础好、特色强、质量高、团队优、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一流本科课程。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3年6月26日前通过发送邮件完成课程申报,并报送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汇总表和审查表一式一份)至行政楼410室。报送材料包括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需排序,按课程类型)、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审查表、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书中的附件材料清单可先准备,暂不上交,待校内推荐申报时另通知补交),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XXX学院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课程申报书统一备注为:课程类别(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或社会实践)+姓名+课程名称,邮箱地址:kechengjiaocai@qq.com,联系电话:0591-22867391。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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