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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28浏览:2977

      关于开展2020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为进一步彰显学校服务我省基础教育的使命和担当,激励广大教师员工深入开展面向基础教育的研究与实践,遴选培育典型经验,促进成果交流推广,引领我校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同时为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遴选申报项目,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本部师范专业所在学院(部)。

二、成果范围

成果需是对教学过程本身进行改革,能反映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能经受得住教学实践的检验。内容包括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中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如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成果推广与应用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三、申报要求

(一)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能够引领当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二)成果在研制和实施的全过程中必须遵循基础教育教学和学科发展规律,把握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科学严谨、成果真实,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律,能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

(三)成果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既便于推广又有显著的创新点和特色。

(四)成果必须经过2年以上的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表格

1.《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2.《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简明表》(附件2,一式35份)。

3.《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3份)

(二)支撑材料

1.《成果报告》(一式3份),字数不超过8000字,具体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主要创新之处、主要内容、成效与反思五个部分。

2.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能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案例、报道等支撑或佐证材料,合装成一册,11份。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部)于2020424日(星期五)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时将附件表格和成果报告书的电子文档发送至jwcjxk@fjnu.edu.cn,联系电话:0591-22867392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择优推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按照相关要求推荐最具优势、最具特色的成果。本次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是2020年福建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预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求真务实,严禁重复申报。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对于已经获得各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简明表》

3.《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下载.rar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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