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更好发挥其在组织实施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保障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教务处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原则上在二级教学单位设立的承担教学及其相关任务的教学基层组织均可参加评选。基层教学组织类型包括系、教研室、教学团队、教研部、课程组、示范中心等。
已获评省级及以上的教学团队不参评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基层教学组织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潜心育人,无师德师风问题。
(二)有较完善的管理与运行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
(三)组织结构合理, 重视培育教学梯队,积极安排教师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协作度高,工作创新度高、作用发挥充分。
(四)教学法活动有计划、有实效,有详细记录;定期组织教师听课、研课;对教学质量进行跟踪评测,及时总结交流。
(五)教师能高质量地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无教学事故。
(六)教学改革与建设成绩突出,教育教学效果优秀,受同行和学生的高度认同,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1),同时做好佐证材料以备核查。
(二)学院推荐。基层教学组织所在单位进行初评,推荐多个申报的,应在汇总表(附件2)中进行排序。
(三)学校评选。经学校组织评审,确定一批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并予以表彰。
四、材料提交
1.《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一式三份。
2.《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请各学院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wcjxk@fjnu.edu.cn。佐证材料由学院进行核实,教务处将根据评选需要进行核查。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2.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