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教研项目中期检查和2023年省级教研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22〕3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23〕20号)文件精神,现启动相关项目的中期检查和开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一)中期检查
2022年省级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中的一般项目、特设专项、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专项(名单见附件1)填写材料《福建省2022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附件3)。
(二)开题检查
2023年省级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2),填写《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题报告》(附件4)和《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工作进度表》(附件5)。
二、工作要求
请各项目高度重视教研项目中期检查和开题工作,认真对照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研究取得预期成效,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高质量教学研究成果。各项目所在的单位也应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过程监管,要对项目填报的材料内容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科学性、严谨性和真实性。
三、材料提交
请各项目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相应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学院相关负责人,学院收齐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410办公室)。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无误后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自行于2023年11月5日前将材料扫描上传至“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22年省级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名单(一般项目、特设专项、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专项)
2.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省级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名单
3.福建省2022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
4.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5.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工作进度表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