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0〕4号)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20〕20号)精神,经教师申报、单位推荐、校外专家会评并公示,确定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23项,其中推荐省级重大项目2项、省级一般项目6项、省级创新创业项目4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研究周期为2年(从2020年9月起至2022年9月)。
二、经费资助及管理
(一)经费预算和拨付管理
1.经费预算
因学校实行“零基预算”财务管理,年末会将未开支的项目经费收回,因此,项目经费分2020、2021和2022年三年进行预算和拨付。各项目应及时报账,未及时报账而被学校收回的经费将无法追回。
各项目应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改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2)。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教改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0年9月4日前将上述两份电子文档及电子文档扫描版(含签字盖章)发至406500867@qq.com(附件2命名方式:“负责人+项目名称”,附件3命名方式:单位+2020年本科教改经费预算汇总表,单位整体文件命名方式:“单位+2020本科教改经费预算”。纸质版不需报送)。预算表经教务处审核后报财务处备案,作为经费支出的依据。
2.经费管理
教务处将各单位获批立项的项目经费分年度统一打包拨到各单位的“教改专项经费账户”。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对项目经费进行分项管理,并建立项目经费收支台账,确保专款专用。
三、其他要求
(一)各项目应按照申报文件要求和项目建设任务书开展研究工作,所在单位应对项目加强指导和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教务处对项目研究情况实行监督管理,项目建设期届满将统一进行结题验收,在验收中将更加注重成果的推广应用及实际效果。验收不达标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仍不达标的,取消立项资格,缴回已开支的建设经费,3年内不再接受其教改立项申请。
(三)鼓励项目积极探索适合学校教学改革发展的新模式、新方法。项目成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成果形式应以教改实施方案、制度文件、教材(软件)等为主,论文、专著等个人成果为辅。
(四)推荐参评省级教改立项的项目,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2.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教改项目经费预算表
3.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教改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