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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06浏览: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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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学校将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监控。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论文查重

学校将使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管理系统对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象与范围

原则上2019届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均应进行检测,有特殊情况(如以设计成品或实物制作为主要内容的毕业创作成果)不适宜检测者,应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免检申请表》(附件1),学院审核备案。

(二)文档要求

1.检测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内容包含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内容。

2.毕业论文(设计)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命名为:“学号_专业_姓名_论文名称.扩展名”,扩展名为doc或docx,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检测。

(三)检测流程和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由各学院指派专人统一收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进行集中检测,在学院检测的基础上学校进行随机抽查。原则上,每个学生只有一次学院检测机会,对于首次检测未通过的学生,至多再给予一次复检的机会。

1.学院初检: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检测人数于2019年1月统一提供初检篇数。毕业论文(设计)初检应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开始前完成,各学院合理安排初检时间。

2.学院复检:对于初检后需要修改的毕业论文(设计),限期修改后进行复检。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的复检人数提供复检篇数,复检时间由学院具体安排。

3.学校抽检:教务处将按专业抽取毕业论文(设计)终稿进行检测,此论文电子版应与存档的论文版本一致。

(四)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

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办法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实施办法(试行)》(师大教〔2013〕10号)执行。

1.“全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者,视为通过检测;“全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论文作者应根据检测结果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不少于1周的修改,修改后的论文复检结果“全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者,视为通过。

2.复检仍未通过者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与性质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处理意见,并填报《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鉴定表》(附件2)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后执行。

3.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全文文字复制比”应不超过15%。

(五)其他事宜

1.所有参加学院初检的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必须与提交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2.各学院应做好检测情况统计工作,并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情况统计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3.各单位检测系统管理员不得公开本单位管理子账号和密码,严禁将检测结果泄露给无关人员,如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加强学术规范

本科学生应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对毕业论文(设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在末页印有《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经作者签字确认,同时将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于论文电子文档末。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学术规范的教育,对学生论文进行严格审查。学院应对论文选题、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实行全程监控,在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时间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表》(附件5),于2018年12月1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

三、其他

论文归档材料装订顺序:封面、正文、诚信承诺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表。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免检申请表.docx 

2.福建师范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鉴定表.doc

3.福建师范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情况统计表.xls

4.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doc 

5.福建师范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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