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13日。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坚持以“四新”建设为引领,注重加强学科交叉融合,申报人要结合课程实际,主动将思想政治教育、美育、体育、劳动教育和三创教育有效融入课程内容。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开课教师认真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确认表》(表格详见附件1),表格电子版交学院教学秘书处汇总后打印纸质版,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室科。
2.新开课程需另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程信息收集表》(表格详见附件2),纸质版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室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77513865@qq.com(联系电话:22867385),以便信息录入及后续工作的开展。
3.本次所有开课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系统中录入,老师无需在系统中操作。
三、注意事项
1.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上课时间为第二至第十五教学周,只限周三或周五晚上,第十五教学周为考试周。
2.原则上要求在线课程均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具体开课课程由学院教学秘书与相关教师确认。
3.跨学院课程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跨学院选课实施办法(试行)》(师大教〔2017〕4号)执行,详查链接http://jwc.fjnu.edu.cn/ce/80/c400a118400/page.htm。
4.开设跨学院选课课程的任课教师要严格考勤,加强课堂管理,组织好跨学院选课学生的考试工作,并负责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
5.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结束后,即进入学生选课阶段,学生选课一般分三轮进行。第二轮选课结束后,学生选课人数较少,不足20人的教学班,原则上不开课,不再进行后一轮的选课。
6.开课教师要加强考勤,严格管理,缺课累计超过课程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学生不能参加当学期该门课程考核(含补考)。教师应创新教学方式方法,鼓励利用学校“教学云平台”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
7.根据《教务处关于加强本科生公共选修课建设的若干意见》(师大教〔2012〕71号)每15名专任教师应开设一门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的要求,各学院应认真落实文件规定的开课要求,加大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力度,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的课程。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确认表.xls
教务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