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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2-06-13浏览:12364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对本科课堂教学效果全面了解,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学生评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本学期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的所有教师。

二、评教时间

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

三、评教方式

学生自行登录“福Star”APP,在“教学评价”模块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四、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活动的,在网上选课、成绩查询等教学活动中将受到影响,逾期系统将不再开放。

(二)学生评价是教师课堂教学整体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评教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教师进行评价,网上评教均采用匿名的方式。

(三)各学院需做好通知、宣传工作,及时关注学生评教进展,时间截止后,将对各学院学生参与情况进行统计。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6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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