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举办高等数学竞赛的通知

来源:教务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2 16:21:43

各学院:

为了激发我校大学生学习高等数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数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经研究,决定组织2008年福建师范大学高等数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非数学类的在读本、专科学生。

二、竞赛程序和类别

1. 竞赛将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由学校组织专家命题,选手独立完成竞赛试题。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2. 竞赛将分为理工类、文史经管类。报名选手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参赛类别。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将提前发给参赛者准考证。入场竞赛时,参赛者应出示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

3.报名方式:学生于2008423上午800510下午1630登陆教务处网站通过综合教学系统(与公共选修课程报名一样,在网上报名模块中其他报名)进行报名。

4. 竞赛时间定在2008525(周天)上午830—1030,竞赛地点在我校新校区教学楼(以准考证上为准)。

三、命题范围

命题以高等数学基础知识为主,重点考查参赛者掌握高等数学的知识水平以及应用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竞赛试题主要依据教材《高等数学》(同济大学编)或《微积分》(中国人民大学编),具体内容详见竞赛大纲和竞赛样卷。

四、组织形式:    

1.主办单位:教务处    

2.承办单位: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3.各学院:负责做好竞赛的发动、组织、报名和协调等工作。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30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此外,将根据组队参赛及获奖情况,评出若干名优秀组织奖。

六、其他事项:

报名参赛者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比赛,否则将由教务处给予通报。希望各个学院能够做好组织工作,通过竞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数学基础,提高数学学习兴趣。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大纲》

2. 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样卷(理工类)

3. 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样卷(文史经管类)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08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