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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0浏览:2709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校省级新文科示范校建设,决定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围绕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申报要求

(一)每个单位均需组织项目进行申报,其中,文科学院至少推荐2个项目。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鼓励各类教学名师、教学团队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牵头申报。

(三)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跨学院、跨学校、产教研联合申报。

(四)学校将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教师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二)学校根据新文科建设需要,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立项。

四、材料提交

申报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和《福建师范大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3),并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项目推荐表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需签字、盖章)汇总后,提交教务处(旗山校区行政楼410室,联系电话:22867392);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名:“单位+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材料”)发送至jwcjxk@fjnu.edu.cn。

 

附件: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2.福建师范大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3.福建师范大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pdf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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