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校省级新文科示范校建设,决定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围绕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等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申报要求
(一)每个单位均需组织项目进行申报,其中,文科学院至少推荐2个项目。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鼓励各类教学名师、教学团队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牵头申报。
(三)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跨学院、跨学校、产教研联合申报。
(四)学校将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教师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二)学校根据新文科建设需要,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立项。
四、材料提交
申报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和《福建师范大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3),并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项目推荐表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需签字、盖章)汇总后,提交教务处(旗山校区行政楼410室,联系电话:22867392);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名:“单位+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材料”)发送至jwcjxk@fjnu.edu.cn。
附件: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2.福建师范大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3.福建师范大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