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高〔2007〕60号
关于实施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闽教高[2007]48号)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实施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任务
计划项目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通过开展实施计划项目,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改变目前高等教育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动手能力不强的现状,改变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实施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计划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项目要求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针对学生在实验实践教学的基础上,自主进行创新性研究学习,自主进行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或与企业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参与计划项目的学生一定要出于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的浓厚兴趣,发挥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同时,要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创新性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
2、学生是计划项目的主体。每个计划项目都要配备导师,但导师只是起辅导作用,参与计划项目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一定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3、学生计划项目选题要适合。计划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4、参与计划项目的学生要合理使用计划项目经费,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5、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创新性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
四、项目实施
1、资助范围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向全省本科高等学校(含本科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的优秀本科学生,2007-2010年共资助1000个计划项目,每年250个左右。
2、申报名额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按年度申报,每所本科高校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15个,每所本科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申报项目不超过10个,每个计划项目团队的人数不超过5 人。
3、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采取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省教育厅批准的程序进行选定计划项目。学校要做好计划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对学生申报的创新性计划项目进行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批立项。
4、申报材料要求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由学校申报。学校按计划项目填写好的《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书面材料(一式六份),于
5、项目管理
计划项目执行时间为1-2 年。计划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验收,并将计划项目的总结报告以及论文、设计、专利和相关支撑材料上报我厅,我厅将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五、学校工作
1、学校要成立校级的组织协调机构,包括教务、科研、设备、财务、学生、团委等职能部门的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撑条件。
2、学校要参与监督与管理,为计划项目的学生配备导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学校要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
3、学校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计划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4、学校要给予计划项目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支持,经费由学校代管,由承担计划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
5、学校要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搭建计划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利用计划项目学生俱乐部等形式,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6、学校要为参加计划项目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学分认定、选课、考试、成果认定等。
7、学校要组织计划项目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计划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8、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计划项目,对参与计划项目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对计划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计划项目运行。对更改计划项目内容、更换计划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计划项目结题等事项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
联系人:徐宇峰,联系电话:13805050200 0591-87846780,
附件: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大学生 创新性项目 实施 通知
附件: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申 报 书
学校名称
计划项目名称
计划项目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填写日期
福建省教育厅制
二○○七年七月
填写说明
一、申报书要按照《福建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指南》的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空缺项要填“无”。
二、表格中的字体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需签字部分由相关人员以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均用A4 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三、计划项目先由所在学校进行组织初审后,推荐上报的计划项目由学校分管领导在申报书上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式六份(均为原件),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学校名称 | | 计划项目名称 | | ||||||||||||
计划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专业/职称/职务 | | 联系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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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院/系别 | 专业/职称/职务 |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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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基础(500字以内) | |||||||||||||||
(大学生开展科研实训、发明创造、创新性实验等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具体成果) | |||||||||||||||
二、计划项目实施思路(500字以内) | |||||||||||||||
(实施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预期效果) | |||||||||||||||
二、计划项目管理机制(600 字以内) | |||||||||||||||
1、计划项目人员组成及分工 | |||||||||||||||
2、计划项目运行及管理办法 |
四、计划项目保障机制(600字以内) |
1、经费保障(配套经费及经费管理办法) |
2、条件保障(学校提供设备、场地、设施等具体情况) |
3、激励机制(对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认定,优秀学生的奖励措施) |
五、学校初审情况 |
(由学校填写计划项目初审情况) |
计划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分管校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福建省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