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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0-03-19浏览:709

闽师教〔20061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关于修订

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已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  教学  意见  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6年1月9印发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从2005级开始使用)

 

本科生培养方案是学校根据国家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的有关要求,按专业对本科生培养做出整体设计和规划安排的教育文件,是关于本科生人才培养的教育行动框架和教育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和《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现高等教育工作重心转移,适应我校建设“综合性、有特色、开放型、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要求,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05级开始的本科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为便于各学院更好地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特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

1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要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培养的总目标,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和体现我校长期办学所积淀形成的办学优势和特色,继续优化人才培养体系。

2.坚持素质教育和“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的教育追求,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3.本着“宽口径、厚基础、广交叉、多综合、重能力、倡创新”的人才培养思路,优化课程结构,强调文理渗透,实行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学分制下弹性学习制度和个性化培养方案,建立以满足学生需要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目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逐步形成宽口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路。

4.本着“重特色、求创新、显优势、创品牌、高水平”的专业建设思路,根据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需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我校办学优势和优质资源,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适应本科教学迎评创优和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从学校和学院实际出发,加大课程体系改革和教师教育改革的力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统筹考虑教师教育专业和非教师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从课程模块上打通教师教育专业和非教师教育专业之间的联系。要坚持学校办学的服务面向,要适应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及时调整教师教育课程模块的课程内容和结构,突出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新生入学后可以安排大部分共同性课程,统一课程标准,坚持应有的学术性,促进学校实现“综合性、有特色、开放型、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

二、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强调基础性、突出个性的原则。在通识教育的基础上,按学科大类实行大学科基础教育,后期实行较宽口径的专业教育和弹性化、个性化的选择性教育。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应充分考虑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创造条件给学生更大的学习主动权和空间。注重实施差别化、多样化教育,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2.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积极探索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把素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加强人文教育、科学教育与专业教育三者的有机融合,开设出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素质教育课程和教师教育专业课程。

3.坚持课程结构优化、课程内容更新、课堂讲授课时适当压缩的原则。要继续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优化课程结构,避免课程内容交叉与重复,加大选修课程开设比例,积极推进弹性学习制度建设。要切实改变课堂讲授课时所占学时过多的状况,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有条件的学院可试行开设一定数量的自主学习和基于校园网络学习的课程。

4.注重实践教学、倡导研究性教学的原则。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创造条件让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专业把实验教学与科研课题研究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要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倡导研究性教学的原则,提倡研究式、启发式、讨论式、探索式、发现式、课题式的教学方法和合作学习方式,着力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5.坚持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要把拓宽专业口径和灵活设置专业有机结合,培养方案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和企业合作教育教学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模式,建立开放性、互惠性、多样性、制度化的合作形式,完善和更新人才培养体系。

6.坚持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体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本科生与研究生课程的衔接,各专业选修课程中,应设置部分有特色的研究生课程供高年级本科生选修。

7.坚持前瞻性和适度稳定性的原则。制定本科生培养方案要有前瞻性和科学性,并要保持适度的稳定性。

三、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的质量标准

本科生培养方案按照专业分别修订。修订本科生培养方案的目标要求是:培养方案既要符合国家对高校本科生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要求,也要符合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定位,充分体现学校和学院的办学优势与特色,体现教育改革与创新的工作追求,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培养方案要有利于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培养制度和模式

1.学制、总学分。标准学制4年,最长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为六年。实行弹性学分制,增加选修课程比例。总学分控制在165学分以内为宜。  

2.采用课堂教学、科研活动和实践教学三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和科研创新。继续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使隐性课程和显性课程相得益彰。

3从课程模块上打通教师教育专业和非教师教育专业之间的联系。前期按大类培养,大部分共通性的课程在该时期执行;中期和后期按专业方向选课分流教育。

4.逐步构建可以跨学科、跨专业以及满足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学习的课程与教学模式。选择部分专业进行双专业、双学位学习制度的改革试点。具体方案由试点学院和教务处共同商定,向全校学生公布。

5.从二年级开始,有条件的学院逐步实行导师制和导生制。导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学业指导,包括学生选课、考研、课外科技活动、论文选题等,导师组可吸纳硕士、博士研究生参与指导工作。

6.探索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方案。实行开放办学与国际合作办学,与国内外高校实行联合、交换培养和分段培养的教育模式。

7.建立灵活的课程模式和组织机制,加大教师教育改革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增加教师专业教育课程学分比例,开放教师专业教育课程,满足各专业的学生修读。选择个别学院进行教师专业教育模式的改革试点。改革方案教务处向全校和社会公布。

五、课程体系

1.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分配比例

根据学校办学目标与定位,构建“宽口径、厚基础、广交叉、多综合、重能力、倡创新”的综合性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新体系,沟通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之间的课程联系。

全校整个课程体系可分为五个平台,即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实践环节课程和教师专业教育课程。其中教师教育专业计划内课程涵盖五个课程平台,非教师教育专业计划内课程涵盖四个平台。多数课程平台既有必修课程也有选修课程。

考虑到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差异性,教师教育专业和非教师教育专业各平台课程的学分比例有所差别,其课程学分比例结构如表1所示。鼓励非教师教育专业学生选修教师专业教育课程;鼓励学院在此框架内制定更具个性化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

1    课程平台及学分分配比例

课程门类

教师教育类专业

非教师教育类专业

学分

%

学分

%

公共课程

54

33

54

34

专业基础课程

46

28

46

29

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

30

18

40

25

实践环节课程

20

12

20

12

教师专业教育课程

15

9

 

 

 

165

100

160

100

2.公共课程

公共课程54学分。公共课程有必修课程也有选修课程。除了必修课程44学分外,学生必须在学校提供的公共选修系列课程中跨学科选修8学分(不含语言类、体育类)和高级外语2学分。其中要求理工类的学生必须选修8学分的人文社会科学或艺术类的课程;文法经管类学生必须选修8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或艺术类课程。

3.专业基础课程46学分左右。具体专业课程和学分由各专业确定。其中,核心课程一般为 610 门,约 2030学分。选修课程不得少于 10 学分。

4.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

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30学分—40学分,具体课程和学分由各专业确定。其中教师教育专业的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30学分左右,非教师教育专业的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40学分左右。各专业应设置足够数量并能适应社会和发展要求的选修课程(含部分研究生课程),供学生选修。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中的必修和选修学分比例,由各专业自行确定。

5.教师专业教育课程

教师专业教育课程15学分。应大幅度增加教师专业教育课程的数量与种类。一方面,要有充足的课程资源供非教师教育专业学生选修教师专业教育课程;另一方面,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加大教师教育改革力度,应开设一系列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发展的教师专业教育课程,充分发挥我校在基础教育改革研究以及引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面的优势,促进教师教育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教师专业教育课程分必修课9学分和选修课6学分。

必修课程共四门、9学分:(1)教育学基础;(2)心理学基础;(3)现代教育技术;(4)学科教学论。

选修课程6学分。选修课程由各专业所在学院和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共同开设,一律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开放选修,建议开设数量足够的选修课程,包括一系列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发展的教师专业教育课程。除各学院开设课程外,建议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开设《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与应用》、《新课程与学生考试评价改革》、《中外教育思想精粹》、《教育社会学专题》、《教学管理学专题》、《基础教育改革专题》、《比较教育专题》、《学习理论与学习心理专题》、《心理测评与诊断》、《现代教学设计》、《现代教学艺术》、《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选修课程。

6.实践环节课程

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20学分。主要包括实习教学(专业实习、教育实习)、实验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实训、社会实践、军训、科技训练、综合论文训练等。

六、学分计算

1.课程学分计算方法

必修课:理论课16 学时计 1 学分。

体育课:30 学时计 1 学分。

实验课:20 学时计 1 学分(独立设课)。

实践课:军训 4 学分、毕业论文(设计)环节(6-12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生产劳动(2学分)、教育实习(6-8学分,含教育见习)、专业实习(6-12学分)、课程设计每周 1 学分。

选修课:校级公共选修课,14学时计1学分。

2.毕业学分计算与要求

各专业学生毕业最低学分根据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实践环节课程等必修课和选修课确定。各专业本科生必须获得规定学分才能毕业。不同课程平台的学分不能互相替代。修满规定课程类别并获取规定学分后,学生可提前申请参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可提前毕业。

3.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与学分计算

双专业、双学位专业课程学分设置一般设置主要课程1016门,总学分为5060学分。选择部分专业进行双专业、双学位学习制度的改革试点。具体方案由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共同商定后,向全校学生公布执行。

七、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内容结构说明

1.专业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可以参照教育部 1998 年专业目录和引导性专业目录为基础,科学合理并与时俱进地提出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以及可发展的专业方向。

2.专业人才的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要求

培养人才首先要有目标。在此基础上要对该专业人才的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进行整体设计,这是制定培养方案中的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旨在对各专业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具体化,用高度概括和凝练的词语,明确列出核心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内容,特别要说明这些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计划通过哪些主要课程或教育培养措施实现。在界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发展内容时,要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目标要求。在具体操作时既不能分得太仔细、面面俱到,也不能分得过于太笼统;要抓住核心,并与课程设置、教育措施、培养方法等相匹配。各专业制定培养方案时,只需将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发展内容填写在表2中即可,一般不需要另行文字说明。

2  ΧΧΧΧΧ本科专业人才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要求细目表

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名称

计划通过哪些主要课程或教育培养措施实现

备注或说明

 

 

 

 

 

 

 

 

 

 

 

 

 

 

 

3.学制(修业年限)、总学分

参照学校制定的学制(修业年限)、总学分和学位指导性意见,落实到各个专业培养方案中去。

4.课程体系

参照学校制定的课程体系结构,落实到各专业培养方案中。

5.学分计算

参照学校制定的学分计算体系,落实到各专业培养方案中。

6.关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特色

根据制定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本学院和本专业实际情况, 简要说明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特色。

7.专业教学计划表

参见附表1和附表2

八、关于本科课程编号的说明

1.编号由10位数字组成,每位数字代码如下:

X         XX       XXX       XXX       X

课程性质   开课学院    顺序号    学分     学期

2.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专业基础课中的军事训练、生产劳动、教育实习、科研实践与毕业论文等实践类课程、教育学类课中的心理学、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等师范类课程由学校统一编号。

3.课程性质代码表

公共必修课代码为1,专业基础课程必修课代码为2,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必修课代码为3,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选修课代码为4,全校公共选修课代码为5

4.开课学院代码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学院代码一览表》。

5.课程顺序号

培养方案中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由校教务处统一编号。

课程序号与学分号:课程顺序号指各专业所开课程的序号;学分号由各门课程所设定的学分进行编制。

九、关于部分课程安排的意见

1.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就业指导等课程的具体要求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精神以及改革实施方案,从2006级开始各高校均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门必修课程。同时开设《形势与政策》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等课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为优化课程结构和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各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和改革,决定从2005级开始按照教社政[2005]5号文件的课程规定分段实施,逐步到位。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就业指导课程设置如表3所示。

3  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就业指导等课程(2005级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课内讲授

   

课外实践

    

备注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83

36

12

必修

2.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966

72

24

必修

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22

28

4

必修

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83

36

12

必修

5.形势与政策

322

讲座

 

必修

6.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161

讲座

 

必修

7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

161

讲座

 

必修

8.就业指导

161

讲座

 

必修

 

19学分

 

 

 

2.外语课程要求

要积极稳妥推进我校大学外语教学改革,实行新的大学英语改革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我校本科大学生的外语水平。外语教学分基础教学和专业外语教学两个阶段,做到学习与应用有机结合。毕业前学生应通晓一门外语,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要求。新的大学英语改革方案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制定,由学校公布实施。

大学英语分为读写译和视听说两部分。总学时 360 学时(16学分),采用分级教学形式,改革教学方法,提高英语应用能力,鼓励和提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鼓励有条件的学院为学生开设专业英语。

3.中文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要求

语言是思想的载体,清晰的思维需要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每个本科生应能书写条理分明、表达清楚的中文文章,提高学生有效交流的能力。学生可以自学、讨论或通过选修中文写作及语言表达的相关课程,达到写作要求。

4.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教学,根据教育部要求,按计算机文化基础、技术基础、应用基础三个层次组织教学。第一层次计算机文化基础96学时(5个学分),第二层次计算机技术基础98学时(5个学分)。一、二层次由学校委托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负责教学,学校不统一组织期末考试,学生修习后直接参加全国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联合考试(福建省考区),通过后获得相应级别的学分。第三层次由各学院根据情况体现在专业课中。其中,一、二、三层次工科学生的上机总时数不少于300学时(课内上机不少于150学时)。

5.体育课

体育课总学时为144学时(4 学分)。

6.自然科学(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

要求各开课学院按照不同学科要求选取不同层次的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

7.实践教学环节

理工类:不少于40周;文法经管类:不少于25 周。

各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6周。

毕业论文(设计):理工类不少于14周;文法经管类不少于8周。提倡学生在第七学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课题研究。

8.大学生科研创新

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本科生尽早参加科学研究实践活动。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具体措施和有关奖励方法由教务处另定。

 

附件:本科生培养方案体例

 

 

 

二○○五年十二月

 

 

 

附件:本科生培养方案体例

XXXX学院XXXX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2005年7月15修订,从2005级开始使用)

一、专业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二、专业人才的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要求

1 ΧΧΧΧΧ本科专业人才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要求细目表

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名称

计划通过哪些主要课程或教育培养措施实现

备注或说明

 

 

 

 

 

 

 

 

 

 

 

 

 

 

 

 

 

 

 

 

 

 

 

 

三、学制(修业年限)、总学分

四、课程体系

五、学分计算

六、关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特色

七、专业教学计划表(XXX学院XXX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表)

附表1XXX学院XXX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表(教师教育类)

附表2XXX学院XXX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表(非教师教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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