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的培养理念,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师教〔2021〕31号)及《福建师范大学大类招生培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报送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和结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分流工作组。各学院须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及辅导员等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保障监督机制。学院纪委需全程监督分流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二、分流原则
公平公开,分流细则、计划、结果均需公示,接受监督。
三、工作流程
(一)制定细则
学院制定分流细则(含组织领导、分选原则、分流工作计划、成绩计算规则、志愿填报方式等),经党政联席会审议,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公布。
(二)宣传指导
学院开展专业宣讲会、咨询会,引导学生结合兴趣与职业规划理性填报志愿。
(三)志愿填报
学生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填报志愿。
(四)审核与分流
学院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分流结果报送至教务处。
学籍调整
教务处汇总名单后发文公布,并完成学籍异动,学生自新学期起按分流后专业培养。
五、注意事项
(一)分流名单一经公示确认,不得变更。
(二)严禁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违规者取消分流资格并按校纪处理。
(三)分流包含大类专业细分到具体专业,也包括基地和非基地班之间的异动,以上涉及学生专业信息变更均需学校发文后方可在学信网修改学生信息,各相关学院需高度重视,认真检查报送信息,切勿漏报、错报、重报。
六、材料报送
各有关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学期专业分流情况报告(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三份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学务科(行政楼416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xwk@qq.com,联系电话:0591-22867393。
附件:1.专业分流情况报告.doc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