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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04浏览:10

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4号)文件附件1精神,决定开展2023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题范围

选题以培育下一轮教学成果奖为导向,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推进区域创新人才培养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内容

二、项目类别

校级立项分为重大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时不区分项目类型,学校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立项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校级重大项目申报省级教研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或本科教学管理人员,1人仅可主持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应在2人以上12人以下。尚有未结题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申报,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

(二)支持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作为项目持人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审核并排序推荐,并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五、项目管理

(一)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应于20257月底前结题。建设期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二)经费支持。项目研究经费将根据立项情况统筹安排,具体金额在立项通知中公布。

(三)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可以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制度及实践成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成果、教学质量或学习成果评价标准、教育决策咨询报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或成果、教材或论文等。

(四)其他。学校对取得重大进展、明显成效的教改项目在后续建设经费、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中予以优先支持。

六、材料提交

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一式三份,需签字、盖章)汇总后,于2023713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名为“XX学院+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jwcjxk@fjnu.edu.cn。

 

附件:附件1:闽教办高〔2023〕4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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