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4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以培育下一轮教学成果奖为导向,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推进区域创新人才培养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内容。
二、项目类别
校级立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时不区分项目类型,学校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立项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校级重大项目申报省级教研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或本科教学管理人员,1人仅可主持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应在2人以上12人以下。尚有未结题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申报,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
(二)支持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作为项目主持人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审核并排序推荐,并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五、项目管理
(一)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应于2025年7月底前结题。建设期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二)经费支持。项目研究经费将根据立项情况统筹安排,具体金额在立项通知中公布。
(三)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可以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制度及实践成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成果、教学质量或学习成果评价标准、教育决策咨询报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或成果、教材或论文等。
(四)其他。学校对取得重大进展、明显成效的教改项目在后续建设经费、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中予以优先支持。
六、材料提交
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一式三份,需签字、盖章)汇总后,于2023年7月13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jwcjxk@fjnu.edu.cn。
附件:附件1:闽教办高〔2023〕4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