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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020-2022) 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24浏览:1806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高教22条”)和《福建省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实施《福建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实施方案》,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为契机,着力提升本科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决定开展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2020-2022)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对象

全校所有在招本科专业。

二、规划时间

2020-2022年。

三、编制原则

(一)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相结合。要面向长远,围绕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做好长远发展规划,又要立足当下,根据一流本科专业内涵和本科教育形势任务确定近期建设目标。

(二)定性描述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要充分体现一流本科专业和“四新”建设理念,紧扣国家发展需求及专业定位特色推进专业综合改革,又要结合实际,集合力量,制订专业教学工程各类项目的量化目标。

(三)思路举措与保障落实相结合。要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以本为本和四个回归,瞄准教育教学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拿出办法、深化改革、谋求发展,又要敢想真干,付出努力,强化保障,落地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任务。

四、编制要求

(一)科学合理定位。要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推进新师范、新文科、新理科、新工科及“六卓越一拔尖”2.0建设为契机,科学分析专业发展趋势,明确人才培养方向和专业发展目标。

(二)强化成果导向。要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和专业认证为抓手,全面审视专业建设现有基础,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突破,统筹开展专业综合改革,构建高水平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一批高水平、有显示度的成果。

(三)做好分类规划。要对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指标(试行)》(附件1)设置建设目标。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不低于A档要求,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不低于B档要求,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应不低于C档要求。各专业的三年发展目标应至少达到核心指标对应档次的7个观测点要求。

(四)把握时间节点。要根据教育部不同项目的申报周期和时间节点,妥善安排每年度的建设任务。其中,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申报原则上安排在2020年进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原则上安排在2021年之前进行,省级教学成果奖安排在2020年和2022年进行。

(五)加强调研论证。要广泛开展专题调研,组织骨干教师充分讨论,要征询行企业专家和产业部门专家意见,合理确定发展目标。

(六)突出特色优势。要立足现有建设基础和相对优势,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色需求,形成自身整体办学优势,凝聚专业核心竞争力和引领力。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统筹。各学院要坚持“一盘棋”的理念,加强对学院所有专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统筹学院师资、经费和实验实践设施等资源条件,稳妥有序各专业建设与发展。

(二)经费保障。学校将根据各专业规划申报及学院保障支持情况,与各学院开展会商,并根据会商结果投入专项经费支持各专业特别是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建设。

(三)督查调整。学校将加强各专业年度规划落实情况的督查,每年年底开展年度建设目标达成情况核查,并视核查情况调整支持对象和力度。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于6月15日前统一将各专业的《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发展规划书》(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至jwcjxk@fjnu.edu.cn。

 

附件:1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doc

2.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书.doc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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