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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2021年教材编写出版规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15浏览:2613

师大教〔2020 18

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2021年教材编写出版规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调动我校教师编写出版高水平教材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校教材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年教材编写出版规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主要组织编写(含修订)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特色专业课教材。重点包括反映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成果,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解决教学急需和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相关学科紧缺教材,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数字课程)。

     二、规划类型

     可供本科生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包括“传统文字教材”“新形态教材”“数字课程”三种。其中,所谓“新形态教材”,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通过智能识别技术如二维码等,将网络上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嵌入纸质教材中,学习者可以通过手机扫描瞬间将线上线下资源衔接起来,涉及纸质教材、在线课程和教学资源库建设。所谓“数字课程”,是将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环境(云课程平台)有机融合的新型数字出版产品。

     三、立项条件

    (一)主编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基本完成书稿及相关内容建设(如电子资源等),能在202191日前出版。

     (三)申请“新形态教材”“数字课程”立项的,原则上仅限于已建成完整在线开放课程、且已在“中国大学慕课(MOOC)—爱课程网”运行的课程。

     (四)能在我校认可的相应学科A类出版社出版(目录见附件1)。

     (五)参与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没有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学术功底扎实,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工作。

     (六)主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七)所编出版教材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

    四、有关要求

     (一)获得编写出版立项资助的教材,须在扉页或其他显著位置标注“福建师范大学教材建设基金出版资助”字样。

     (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有关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1.凡编必审。由主编所在学院(部)负责组织审核,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审核程序如下:

    (1)专家组审核。学院(部)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至少1人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意识形态领域)的专家,至少1人为相同或相近学科领域的校外专家;若是外文版的教材还须另加1名相关语种方面专家。专家组经过审读后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审核结论分为通过、重新送审、不予通过。

    (2)学院(部)审核。对通过专家组审核的教材,学院(部)先召开教学工作分委员会或学术工作分委员会会议,主要进行学术把关,重点审核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等;再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进行政治把关,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等,通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后明确审核意见。如果时间较紧、条件有限,两次审核可以合并一起、共同审核,但审核人员的结构、人数不得随意改变或减少,要确保能够共同把好政治关和学术关。审核结论分为通过、重新送审、不予通过。

    (3)学校评选。对通过学院(部)审核的教材,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

    2.主编负责。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学术道德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

    3.标注规范。编写出版的教材不得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产生误导作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4.人员公示。参与编写人员情况由教务处组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新形态教材”和“数字课程”类型,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采购权限的通知》(闽师资〔20184号)和《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新形态教材和数字课程建设出版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由学院做好二级单位自行招标采购工作。

     申报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一)《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材编写出版规划立项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二)《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材编写出版规划立项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

     (三)已有试用教材或讲义但尚未正式出版的,提交样稿一式一份;尚未完成书稿的,提交翔实的编写大纲等说明性材料一份。

     (四)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或意向书)一式一份。

     (五)“新形态教材”和“数字课程”类型,主编还需填写《新形态教材/数字课程出版申请表》(以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高等教育出版社为例,见附件4)。

     以上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含电子版),以学院(部)为单位,汇总后于2020731日前提交教务处教材中心(联系人:何老师,联系方式:22867396, jczx@fjnu.edu.cn)。

    

    附件:相关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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