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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评估规划(2012-2016年)

时间:2016-10-08浏览:2108

闽师教〔2012〕7号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高〔2011〕11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抓常规管理。坚持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检查,对各学院、各专业的办学条件、教学文件、管理制度、档案材料以及本科教学各个主要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另一方面,抓内涵建设。扎实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优秀文科人才培养计划”、“产学研用联合培养文化创意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闽台交流与合作试点项目”,以及“名师讲堂活动”、“中学课程大学教授讲座计划”、“教师教育技能实训中心建设”、“基础教育服务区和教师教育改革综合实验区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教改项目,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十一五”期间“质量工程”国家级31个项目、省级213个项目的建设成效,并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大力推进“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争取建成4-6个国家级、6-10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2门国家级、3-5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1-3个国家级、3-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3个国家级、8-10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获得10-15个国家级、45-5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3-5种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2-3项国家级、8-10项省级第七届优秀教学成果奖。确保建成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争取建成国家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以此推动学校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再上新水平。

在此基础上,通过本科教学评估,进一步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继续加快教学建设步伐,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努力凸显办学优势特色,切实提升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综合性、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夯实基础,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贡献更大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机制

1.  继续实行“专业建设白皮书”发布制度(2012-2016年)

采集的定性和定量信息主要包括:(1)专业特色介绍;(2)专业发展前景预测;(3)全国和全省本专业设置数量;(4)专业基本建设情况;(5)生源录取情况;(6)学生就业情况;(7)学生专业满意度情况等。以上信息以白皮书形式,每年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发布一次。

2.  建立健全“专业运行信息数据库”(2012-2016年)

在实行“专业建设白皮书”发布制度基础上,以人才市场需求、生源市场需求、专业发展需求、就业状况为四个基本维度,下设若干指标要素,采集各个维度的主要信息数据。(1)人才市场需求,主要采集福建省第一、二、三产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和人才需求信息等。(2)生源市场需求,主要采集考生数、上线数、招生数、录取情况等。(3)专业发展需求,主要采集师资结构、实验室条件和实习基地建设、学生对专业满意度和对课程设置、教学效果评价等。(4)就业状况,主要采集全省相关专业的平均就业率和各专业毕业生分类别就业及升学信息等。以上信息以数据库形式,每年采集、更新一次。

3.  建立健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2012-2016年)

参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学校办学实际、体现学校办学水平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教学基本条件、专业结构布局,以及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信息化建设、学生科研创新、教风学风、招生就业情况和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等。以上信息以数据库形式,每年采集、更新一次。

以上三者各有侧重,相互对接,互为补充,尤其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为主要依据,及时分析学校本科教学状况,最终建立与招生挂钩的招生预警机制和本科教学工作及其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充分发挥状态数据在监控教育教学质量、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和开展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实施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及专业标准建设

1.  开展三年一轮专业校内评估(2012-2014年)

组织制定《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方案(试行)》(具体指标见附件1),用三年的时间,分三批次,对校本部68个专业中截至2014年建设已满4年的62个本科专业,进行一轮校内评估(具体安排见附件2)。评估方案设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1项,主要观测点31项(其中设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26项)。评估工作分专业自评、专家现场考察、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对评估结果“优秀”且评估成绩居于前列的专业,每个专业奖励2万元(奖励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接受评估专业数量的30%),并对该专业申报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等给予优先推荐。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专业,经一年整改后,由学校组织复评。对复评仍“不合格”的专业,暂停招生;直至经申请并最后通过评估,方能恢复招生。同时,学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新一轮专业结构调整,形成专业发展良性竞争机制,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2.  按照国家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专业建设(2015-2016年)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精神,“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组织研究制定覆盖所有专业类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和高校联合制定相应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形成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届时,学校将严格按照“国标”进行专业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实施专业认证试点工作(2015-2016年)

在教育部、教育厅的指导下,拟在国际通行或国家已有专业认证标准如化工、计算机、软件、网络、电子信息等工程教育专业中,遴选有条件的几个专业,试行开展专业认证工作,并在合适时机,逐步推广。对已有行业公认技术水平标准的专业(如计算机水平微软认证等),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并通过考证,以获得进入行业的“敲门砖”,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条件成熟的专业,鼓励尝试开展行业用人部门深度参与的专业评估,以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

(三)组织课程建设评估(2012-2014年)

研究制定《福建师范大学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拟设评估指标包括师资队伍(如学科带头人、师资结构、师资培养、参加科研、科研论文等),教学过程与教学改革(如教学组织、授课教师、课堂教学、实验实习教学、成绩考核、试题与试库、课外活动、教书育人等),教学研究与成果(如教研项目、课件项目、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成果等),教学文件(如教学大纲、教学文件、文字教材、声像教材、常规教具等),教学效果(如师生评价、学生素质和能力等)以及课程特色等。结合三年一轮专业校内评估工作和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在每个专业遴选3-5门核心课程、在全校公共课程中遴选10门左右课程进行评估,通过课程建设评估,努力推动学校课程建设上水平。

(四)开展院系本科教学工作评估(2014-2016年)

以学校实施院系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契机,组织开展院系本科教学工作评估,通过考核,激发各院系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各院系重视本科教学、研究本科教学、加强本科教学,进一步牢固树立人才培养在各院系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院系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五)组织部分学科专业试行国际评估(2015-2016年)

遴选部分学科专业,特别是学校优势学科专业中具有国际共同标准的学科专业,以及已开展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引入国际评估制度,邀请全球相关领域的一流学者为学科专业“体检”,先尝试开展通信评估,条件成熟后,再开展现场评估,并结合国际评估专家的意见制订今后专业发展规划,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步伐。

(六)继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2012-2016年)

坚持并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定期修订评审制度,教学工作委员会和专业负责人制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教学运行定期检查监控制度,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教学奖惩制度,学生评教制度,学生成绩评定检查、统计、分析制度,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研学制度,青年教师教学培养机制,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先导机制,教学建设重点项目保障机制,“师德建设工程”及其“学校领导联系班级或学生党支部”、“学院领导联系班级”、“优秀专任教师担任班导师”、“新任教师担任班主任”、“离退休党员担任兼职组织员”、“教职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等六项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期初、期中、期末“三段式”教学常规检查和教风、学风随机性抽查,“领导听课周”、“本科教学工作月报告”等工作,继续推进教学教务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启动建设“可视化课堂教学网络管理系统”,开始实施教师评学制度。从而形成计划—运行—控制—反馈—改进在内的教学质量管理闭环,构成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七)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2012-2016年)

组织开展以“凝练办学特色”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拟着重在进一步巩固教师教育省内龙头地位,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引领专业发展,培育工科专业发展特色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讨论,进一步强化特色意识,重视特色建设,确立和实施特色化发展战略,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八)实行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制度(2012-2016年)

认真总结一年来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主要成绩,形成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向公众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学校不断前进的积极动力。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校院两级迎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适当时机成立评建办公室及其相应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对迎评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迎评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经费预算中优先安排和保证教学经费,每年用以保障教学业务、教学差旅、体育维持、教学仪器设备及其维护等教学开支不低于学费总收入的30%,并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增加,实现持续增长。同时,每年投入4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本科教学工程”等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

四、进度安排

(一)2011年,为学校启动迎评建设阶段,主要包括制定评估规划、启动专业校内评估和课程建设评估等工作。

(二)2012-2014年,为学校全面实施迎评建设阶段,主要包括以上八项工作任务。

(三)学校迎接教育厅审核性评估拟安排在2016年。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指标体系.doc

      2.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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