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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6-23浏览:1561

师大教〔201532 

关于公布2015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新训练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510号)工作安排,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15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经专家评审推荐,决定对165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年度资助立项项目的建设时间为一年,各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按质保量完成预期任务。2015年11月将进行项目中期检查,2016年5月组织结题、验收

二、经费资助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并分两次下拨,项目启动时拨50%,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停止经费开支结题验收后根据项目验收结果划拨后期经费。

三、有关要求

    (一)各立项项目需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任务书》《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协议书》(见附件2、3

(二)以上材料(任务书一式2份、协议书一式4份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2015年6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地址:旗山校区行政楼410室;电话:2286739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实践管理科邮箱:sjk@fjnu.edu.cn

各学院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组织实施的若干意见(暂行)》的有关要求,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加强项目经费监管,推动项目顺利开展

 

附件:1. 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名单.xls

     2. 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任务书.doc

     3. 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立项协议书.doc

 

 

                                                    教务处

                                                   201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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