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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辅修教育报名的通知

时间:2024-04-02浏览:10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师教〔2016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福建师范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累计学分达到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段内的学分要求,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

(四)达到相关知识、能力的要求(由辅修专业开办学院负责考核);

(五)主修专业学费已按规定缴清;

(六)学生修读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应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二、工作安排

(一)招生工作安排

拟开办的辅修专业(详见附件1)于43日前,在本院网页上公布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度安排及缴费金额(辅修专业实行学分收费听课制,文、理、工科和体育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分150元)。

  1. 报名

48日至420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

  1. 资格审核

421-55日,主修专业学院、辅修专业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1. 缴费

56-10日,完成修读学生的缴费工作。

三、其他说明

(一)学生辅修专业毕业需与主修专业同步。主修专业毕业时未完成辅修专业的,将终止辅修专业学习。

(二)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单独发放,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42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2024年辅修专业招生信息

学院

拟开设的辅修专业

联系人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地点

禁报专业

经济学院

财务管理

老师

22867936

旗山校区:文经楼316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

金融学

金融工程

法学院

法学

 陈老师

22867989

旗山校区:文经楼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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