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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及跨学院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06浏览:2232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课程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126日—20181225日。

二、公共选修课申报流程:

    12013-2014学年以来有开过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可直接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在公共选修课申报模块下进行网上填报申请,请准确填写校区、课程简介、教学班人数、课程归属、场地要求、上课时间(根据教学安排,时间仅限周三、周五晚上)等信息,信息未填写完整的不予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学院教秘用户也可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客户端添加课程申请)

    22013-2014学年来初次申报或申报新开课程的,教师首先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公共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课程开课信息收集表》,表格详见附件2,并将此表交到我处进行审核,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sdjilei@fjnu.edu.cn;纸质版由学院签章,汇总后交到教务处教务科办公室,地址: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413室,联系电话:22867393。经审核后,我处人员将新开课程的课程名称等信息录入课程库后,再由教师本人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3、有立项建设在线课程的教师,课程完成拍摄制作并能按时上线的,可作为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学生开课,请直接与教务科联系。

三、跨学院课程申报流程:

    跨学院课程按照《福建师范大学跨学院选课实施办法(试行)》(师大教〔20174号)执行,详查链接http://jwc.fjnu.edu.cn/ce/80/c400a118400/page.htm,申报教师首先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公共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课程开课信息收集表》,表格详见附件2,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由学院教学秘书处汇总报教务处,待本专业课程排课完毕后,由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录入申报信息。跨学院选课的课程将与公共选修课一起参与全校性的学生选课。

三、注意事项:

1、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为第二至第十五教学周,只限周三或周五晚上,第十五教学周为考试周。全程网络教学课程和MOOC在线课程开课时间拟为第二至第十六教学周,第十六周为考试周。

2、开设跨学院选课课程的任课教师要严格考勤,加强课堂管理,组织好跨学院选课学生的考试工作,并负责完成网上成绩录入。

3、公共选修课申报结束后,即进入学生选课阶段,学生选课一般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选课结束后,学生选课人数较少,不足20人的教学班,原则上不开课,不再进行后一轮的选课。

4、开课教师要加强考勤,严格管理,凡学生旷课达3次及以上者,课程成绩可直接按0分记录。

5、根据《教务处关于加强本科生公共选修课建设的若干意见》(师大教〔201271号)每15名专任教师应开设一门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的要求,各学院应按规定开设一定数量的优秀课程供全校学生修读。各学院必须认真落实文件规定的开课要求,加大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力度,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的课程。

 

附件:1、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教师申报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doc

      2、福建师范大学公共选修课及跨学院选课课程开课信息收集表.doc

 

                                                          教务处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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