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本科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办法(修订)》,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本科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学院是教材选用工作的责任主体。选用教材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原则上要选用已完成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修订工作的教材。
(二)质量第一。坚持好中选优,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全国统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学校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百强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有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教材”)对应的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附件2)作为指定教材,未使用马工程教材的学校将予以通报。原则上所有教材均要选用最新版。
(三)适宜教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四)相对稳定。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性,教材选用计划一经审定,必须按计划征订、购入并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更改或拒用;同一门课程、不同任课教师,应选用同一种教材。确因教学计划和课程调整需要更换教材,或同一门课程、不同任课教师、需选用不同教材,要提前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二、选用程序
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办法(修订)》中规定的一般教材、马工程教材、境外教材及自编教材等各类教材选用程序完成教材的选用。公共课教材选用由开课学院选用,各学院根据开课学院建议的公共课教材目录(附件3)自行订购。
三、选用及征订要求
(一)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在相应环节比如承担课程建设任务的课程组(教研室)对现有教材进行比较、择优时,要组织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学院召开会议审核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
(二)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学院教材选用结果要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学院要提前选配各年级各专业新学期开设课程所需教材,学生使用的教材,须经学生本人确认所需数量后征订;教师使用的教材,由教师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数量一并征订。
(四)学院要与教材供应商密切联系,确定的征订计划报给教材供应商,并及时跟踪教材到位情况,原则上要求于7月5日前完成教材发放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于6月2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教材选用专题会议纪要(需签字盖章)
2.教材选用结果公示(需签字盖章)
3.教材选用审核表(附件4)
4.2024年秋季教材征订表(内含5个附表)(附件5)
5.境外及自编教材选用申请备案(附件6、附件7)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行政楼410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chengjiaocai@qq.com,联系电话:0591-22867391。
附件:附件1-8.rar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