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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本科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3浏览:206

学院

为扎实推进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本科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办法(修订)》,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本科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学院是教材选用工作的责任主体。选用教材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原则上要选用已完成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修订工作的教材。

(二)质量第一。坚持好中选优,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全国统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学校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百强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有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教材”)对应的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附件2)作为指定教材,未使用马工程教材的学校将予以通报原则上所有教材均要选用最新版。

(三)适宜教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四)相对稳定。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性,教材选用计划一经审定,必须按计划征订、购入并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更改或拒用;同一门课程、不同任课教师,应选用同一种教材。确因教学计划和课程调整需要更换教材,或同一门课程、不同任课教师、需选用不同教材,要提前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二、选用程序

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办法(修订)》中规定的一般教材、马工程教材、境外教材及自编教材等各类教材选用程序完成教材的选用。公共课教材选用由开课学院选用,各学院根据开课学院建议的公共课教材目录(附件3)自行订购。

三、选用及征订要求

(一)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在相应环节比如承担课程建设任务的课程组(教研室)对现有教材进行比较、择优时,要组织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学院召开会议审核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

(二)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学院教材选用结果要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学院提前选配各年级各专业新学期开设课程所需教材,学生使用的教材,须经学生本人确认所需数量后征订;教师使用的教材,由教师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数量一并征订。

学院要与教材供应商密切联系,确定的征订计划报给教材供应商,并及时跟踪教材到位情况,原则上要求75前完成教材发放工作

、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于628报送以下材料:

1.教材选用专题会议纪要(需签字盖章)

2.教材选用结果公示(需签字盖章)

3.教材选用审核表(附件4)

4.2024教材征订表(5个附表)(附件5)

5.境外及自编教材选用申请备案(附件6、附件7)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课程与教材科(行政楼410),所有材料电子版至邮箱kechengjiaocai@qq.com,联系电话:0591-22867391

 

附件:附件1-8.rar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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