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本科教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本科教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学校秋季开学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科教学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上课安排
根据校历,老生2024年9月2日(周一)正式上课,各学院应提前做好任课教师返校情况的跟踪落实,提醒教师确认课表,充分做好各项课前准备工作,按时到课到岗。新生2024年9月7日报到,报到后进行军训和入学教育,正式开始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开学第一天,校领导将带队开展教学检查。各学院应做好开学前教学检查、开学当天教学检查等工作,提醒教师和学生提前15分钟到达上课教室,熟悉教学设备,做好课程考勤,组织好课堂教学,确保开学第一天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补考(缓考)安排
上学期的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课程补考(缓考)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具体安排在8月29日和9月1日期间进行(详见附件)。专业课程补考(缓考)由各学院避开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补考(缓考)后自行安排,需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
工作要求:补考(缓考)的试卷难度应与正考一致、等质同效;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试卷批阅和成绩录入等工作,避免影响学生后续的综合测评等工作。
三、教学档案归档
各学院督促检查上学期教学档案归档工作。任课教师应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要求,及时做好期末考试试卷(含试卷分析)的整理、归档,做好课程教学大纲、教师教学手册、过程性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确保教学档案材料完整、规范。教务处将在开学后组织检查小组对各学院教学档案进行检查。
四、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要求
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要求,各学院要切实落实教育部“教授全员必须为本科生上课”的政策要求,严格核查每一学年的教授授课计划和教学工作量,对因特殊原因(公派外出、访学、进修、病假等)无法为本科生上课的情况要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由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后,各学院要报送本学期教授上课情况,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教材发放
各学院要及时跟踪、落实新学期课程教材到位、发放情况,务必在开学前将正版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确保教材的种类、数量正确,教材无印刷质量问题。要根据《福建省大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的通知》(闽教材办〔2024〕4号)要求,进一步落实“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管理,特别要督促指导任课教师及辅导员、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持有“马工程”重点教材情况的跟踪,对学生通过除学校统一征订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取的“马工程”重点教材进行检查,确保人手一册且为最新修订版,实现新学年“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覆盖率和教材使用率均达100%。
请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做好2025届学生学业成绩、综合加分等基础数据的测算。请各学院于9月6日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年度推免工作具体办法,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确定排名。
七、知明楼智慧教学园区教学培训
开学前,教务处组织6场智慧教学设备和软件的操作培训。请各学院及时通知首次使用智慧教室的任课教师择期参加培训,确保开学第一课能够熟练掌握智慧教学的基本操作。6场培训的地点在知明1-209智慧教室,具体场次时间安排如下:
8月30日(周五): 9:00-11:00;14:30-16:30。
8月31日(周六): 9:00-11:00;14:30-16:30。
9月1日(周日):9:00-11:00;14:30-16:30。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开学本科教学各项工作,对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充分的思想动员,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新学期开学。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必修课补考(缓考)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