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在职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11〕34号)要求,现将我校2011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范围对象
(一)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我校2011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纳入此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1、
2、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有不及格的;
3、未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和应具备的学历
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所学学科相一致。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只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专业只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网报时间和流程
(一)网报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5月20日
(二)网报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认真阅读“网上申报详细流程”和“网报常见问题解答”。
2、申请人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则点击“注册”,已注册人员请直接登录,申请人必须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
3、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资格种类、认定省份、认定机构以及现场确认点。
4、认真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注册信息。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是还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板,张贴照片处应加盖学院章(齐缝)。
6、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详细信息页面,申请人应牢记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是的必要查询条件。
7、点击基本信息页面左侧“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查看详细信息,并打印“现场确认点信息”。
8、点击基本信息页面左侧“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9、点击基本信息页面左侧“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下载并用A4复印纸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到各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
10、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避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
(一)体检时间安排在
(二)各相关学院按照时间负责组织本学院2011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进行体检。学院统一代收体检费后汇款至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工行台江支行帐号:1402022109008902159 联系人:李主任手机:15960101466 办公室电话:88301881)。
(三)体检表由学院统一负责发放给学生。体检不需空腹,体检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每人120元,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每人80元(均不含专科进一步检查的费用)。
五、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1年5月31日至6月3日
(二)地点:2011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现场确认点为各所在学院。
(三)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材料一律加盖学院公章。
1、自行打印的“现场确认点信息”;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2011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由各学院填报。
4、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按专业打印一份并盖章。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照片应自行贴好。
6、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应有二级甲及以上水平。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8、一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背面写明学校、学院和姓名,用信封袋装好。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网上申报后,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订好后,上交现场认定点工作人员。
(五)
六、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制度在把好教师“入口关”的重要作用,将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上,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此次教师资格认定首次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各相关学院务必认真阅读通知,了解相关流程,并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开展工作,及时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教师资格申报材料应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附件:
1.2011年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体检时间安排表.xls;
2.思想品德鉴定各单位基本信息表.xls(请各申报人凭此规范填报);
4.所学专业名称.doc(供参考,规范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