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2〕5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
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作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之一,我省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转发给你们,要求各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形成职责明确、积极有序的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招考工作运行机制。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关系到毕业生是否好就业,能否就好业的工作大局,关系到我校百年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等重大问题。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研读政策,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招考的各项指导、服务工作。
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将密切协调,积极合作,及时公布招考政策、考试大纲、考试说明等有关政策信息。同时,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以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主要负责,在全校师范毕业生中进行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综合科目的指导和培训,届时各相关学院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三、各有关学院要紧密结合专业特点,做好分学科知识辅导工作部署并对工作及时跟进、反馈、协调和总结。详细制定为本学院师范类毕业生参加统一招考的指导与服务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的时间与负责人,并切实落实到位。在工作方案中要求至少邀请2-3位富有中学招聘经验的相关专业中小学教师为本学院师范类毕业生进行招聘规范和要求的专题辅导,教务处将在各学院上报的方案中筛选部分辅导报告作为校级辅导讲座进入学校的“名师讲坛”。同时,各有关学院要做好师范生参加招考信息的登记、统计分析工作,以此为应届师范毕业生及今后的毕业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
四、其他
1.各相关学院在
2.教务处教师教育办公室联系人:郭辉;电话:0591-22867382;邮箱:jsjy@fjnu.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doc(闽教人〔2012〕5号)
2.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参加统一招考学院工作部署汇报表.doc
(附件不印制,请登录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