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1学年本科生课外科技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1〕12号),我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276项学生课外科技项目进行评审,经审核、公示,决定对137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资助立项项目的完成时间均为一年。我处将于2011年11月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于2012年5月中旬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助经费分阶段下达,分别在项目启动和结题后各按资助金额的50%支付。我处将视项目研究进展和中期检查情况决定是否提供第二阶段的资助。
三、资助经费专款专用,由项目负责人在教师指导下遵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报销须知》执行,支出范围为材料复印费、打印费、实验及购置实验材料费、市内交通费、图书资料和论文出版费等。以学生为第一申请人申报专利的,凭专利受理书可以申请专利申请费;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A、B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另外给予1000元版面费资助。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计划》的有关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使项目研究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
附件:我校2010—2011学年本科生课外科技计划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