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3〕30号
教务处关于公布我校2013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立项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3〕9号)工作安排,我处组织开展了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经专家评审推荐,决定对82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资助立项项目的完成时间为一年。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协议书的要求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按质保量完成预期任务。我处将于2013年11月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2013年5月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研究内容变更、成员更换、推迟结题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理由,提出新的可行方案和具体执行措施。对擅自更改项目计划,严重影响项目进展的,我处将终止其项目运行,并收回经费。指导老师应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加强过程指导,注重启迪和引导,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审查原始数据,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
三、资助经费专款专用。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项目经费分两次下拨,项目启动时下拨5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下拨50%。我处将视项目研究进展和中期检查情况决定是否提供第二阶段的资助。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并加强监管。
附件:1.201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名单.xls
教务处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