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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23浏览:238

 师大教〔2015〕9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组织实施的若干意见(暂行)(师大教〔2014〕2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年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以及2013年延期结题的同类项目。

二、验收标准

以论文形式结题的国家级、省级项目,要求至少在正式公开发行的CN刊物上发表一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并且以学生(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校级项目要求撰写一篇与项目内容相关的研究报告,字数3000字以上。以专利或其它成果结题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评定。

   三、验收程序

(一)材料提交:各项目组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结题报告书和研究成果提交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院评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核项目组提交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及成果鉴定。答辩的评分标准可参照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规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三)学校评审:各学院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结题材料汇总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呈报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评审。通过结题的项目,将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四、材料要求

(一)项目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的项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二)研究成果:

1.成果是论文的,应提交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已公开发表的,应提交相关论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应提交用稿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成果是研究报告的,应提交研究报告原文。

3.成果是科技发明制作的,应提交相应的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等,并且附上详细的文字说明。发明专利或通过省级及以上机构认定的新品种、新产品,应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论文和研究报告的撰写要求、格式要求应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研究论文撰写的内容与要求(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论文模版-文科专业、《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论文模版-理工科专业(附件3、4)。

(三)《项目成果答辩记录表》(附件5)。

(四)如有申请替代毕业论文的,应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6)。

(五)《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7)。

以上纸质材料(附件5、7由学院填写,其余由项目组填报)一式一份应在截止日期前由各学院按要求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地址:旗山校区行政楼410室;电话:22867390)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实践管理科邮箱:sjk@fjnu.edu.cn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提出申请,按照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本格式提交项目研究论文或设计,经学院组织答辩、评定成绩后,提交教务处审批。最终评审结果为“优秀”的,可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并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要求同时归档。

(二)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加强结题验收的组织工作,特别要加强对优秀项目的审核把关,保证项目结题质量。

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项目研究工作的,将予以通报,并追回预支款项;对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作品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

(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已上传至教务处网站,不再随本通知印发,请自行下载。)

 

附件:附件.rar

      1.项目结题报告书

2.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研究论文撰

写的内容与要求

3.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论文模版-

文科专业

4.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论文模版-

理工科专业

5.项目成果答辩记录表

6.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替

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7.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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