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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关于2006年度重点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0-03-19浏览:266

师大教〔20075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申报2006年度重点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申报,专家评审,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设立重点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20项,其中A类项目8项,B类项目12项(含青年项目4项)。

设立重点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教学质量。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加以落实。

1.项目负责人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启动项目,按时完成所承担的项目,并通过项目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

2.本研究项目严格执行目标管理,项目中期目标研究起止时间为20071月至200710月,最终目标研究起止时间为20071月至200812月。

3. 本批立项的重点教学改革与创新A类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B类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经费必须用在实现项目的目标上。项目立项后先拨付50%的经费,学校于200710月开展中期完成情况检查,对已完成中期目标的项目拨付另50%经费,对未完成中期目标的项目停止另50%经费支持。

 

附件:2006年度福建师范大学重点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立项一览表

     附件.xls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OO七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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