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在本月内进行2009年度教师本科教学业绩奖励补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的通知》(闽师人[2009]29号文)的附件二《福建师范大学教学教学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中的“本科教学业绩奖励部分”(见附件1)所列出的项目进行补报。其中国家级教材出版社暂按现正公示的我校认定的A类出版社申报(见附件2),待2009年版目录公示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据此统一认定;2009年度重新修订出版(新版)的教材将给予配套奖励;福建师大教师作为第一主编的加全书字数的20%给予奖励,若还有其他福建师大教师作为第二、第三等主编的,则由第一主编在全书字数的20%之内统筹安排;第一主编非福建师大教师,但作为第二或第三等主编的,按全书字数的20%/(主编总人数)给予奖励;作为副主编的,按全书字数的10%/(副主编总人数)给予个人奖励。
二、本科教学业绩补报成果:2009年度遗留未申报的成果;10月份已申报但项目级别提高或暂缓的项目,只需要报“汇总表”(见附件4),学校将根据新规定统一补差确认。
三、申报程序:
1.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教师填报“本科教学业绩奖励补报申请表(表一)” (见附件3),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校对、汇总教师已填写好的“本科教学业绩奖励补报申请表”,填写“本科教学业绩奖励分配汇总表(表二)”(见附件4),教材申报还必须填写“本科教学业绩奖励(教材)申请简表” (见附件5)。
2.“教改课题”类别的,必须同时提供立项通知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教学论文及教材”类别的,关于教学论文的,必须同时提供正式样刊和论文复印件各一份,在CSCD、CSSCI所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均可申报,但AB类论文刊物目录暂按2005年版福建师大AB类学术刊物目录认定。关于教材的,必须同时提供教材样书一份;“指导学生课外各类竞赛”类别中“由政府举办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大赛”项目的,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大赛组委会文件通知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名单(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学院认定意见及理由(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3.以上所有材料务必于2009年12月25日(周五)下班前报送教务处确认,同时将“本科教学业绩奖励分配汇总表(表二)”的电子版发送至jwcjxk@fjnu.edu.cn,教务处将对教学业绩补报成果的奖励金额进行核定,并于12月28日(周一)通知各有关单位。
四、奖金发放程序: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教务处反馈的教师本科教学业绩奖励金额,按教师的姓名将该教师总奖励金额进行累计,填入“2009年度***学院本科教学业绩奖励补报汇总表(表三)”(见附件4,表格必须以电子格式填写,不能用手写),并于12月28日(周一)下班前报送校教务处确认,所有补报的奖金总额将在本月内发放完毕。
2.请各有关单位安排负责该学院“教师收入管理系统”录入的教师对已由教务处确认后的奖金金额录入该系统,校对无误后,于2009年12月30日(周三)前打印、盖章后,到校教务处领取奖金分配补报申请单,再到校财务处办理相关银行转账手续。
附件:1.津贴分配方案(本科教学业绩奖励部分).doc
4.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