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省有关部门对绩效工资的调研和统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本月内进行2009年度教师教学业绩奖励申报、审核和预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的通知》(闽师人[2009]29号)附件二《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第二部分规定的“本科教学业绩奖励部分”的内容进行申报。
二、业绩期限
2009年1月1日—10月31日。
三、申报说明
(一)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教师填报教学业绩成果申报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校对、汇总教师已填写好的申报表。
(二)申报项目1“教改课题”类别的,必须同时提供立项通知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报项目2“教学论文及教材”类别的,关于教学论文的,必须同时提供正式样刊和论文复印件各一份,在CSCD、CSSCI所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均可申报,但AB类论文刊物目录暂按2005年版福建师大AB类学术刊物目录认定。关于教材的,必须同时提供教材样书一份;申报“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非重点教材”和“省部级和高校出版社出版的教材”项目的,均先按照省级标准进行奖励,等今后出版社级别确定后,多还少补。
(四)申报项目3“各级教学奖”类别的,由于2009年度“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和“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尚未开展,此次暂不申报。
(五)申报项目4“指导学生课外各类竞赛”类别中“由政府举办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大赛”项目的,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大赛组委会文件通知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名单(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4.学院认定意见及理由(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六)此次申报所需材料务必于2009年10月23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地点: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08;联系人:周志强;联系电话:22867392)。
四、奖金发放
每位教师累计的奖金超过6000元将按两个月预发(10月和11月),6000元以下在10月内全部预发完毕。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广大教师的利益,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抓紧时间,切实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申请表.doc
2.项目责任人明细表.xls
3.个人申报情况汇兑表.xls
4.津贴分配方案(本科教学业绩奖励部分).doc
5.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各类竞赛的认定办法.doc
教务处
2009年10月20日
为了配合省有关部门对绩效工资的调研和统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本月内进行2009年度教师教学业绩奖励申报、审核和预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的通知》(闽师人[2009]29号)附件二《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津贴实施办法》第二部分规定的“本科教学业绩奖励部分”的内容进行申报。
二、业绩期限
2009年1月1日—10月31日。
三、申报说明
(一)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教师填报教学业绩成果申报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校对、汇总教师已填写好的申报表。
(二)申报项目1“教改课题”类别的,必须同时提供立项通知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报项目2“教学论文及教材”类别的,关于教学论文的,必须同时提供正式样刊和论文复印件各一份,在CSCD、CSSCI所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均可申报,但AB类论文刊物目录暂按2005年版福建师大AB类学术刊物目录认定。关于教材的,必须同时提供教材样书一份;申报“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非重点教材”和“省部级和高校出版社出版的教材”项目的,均先按照省级标准进行奖励,等今后出版社级别确定后,多还少补。
(四)申报项目3“各级教学奖”类别的,由于2009年度“本科课堂教学优秀奖”和“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尚未开展,此次暂不申报。
(五)申报项目4“指导学生课外各类竞赛”类别中“由政府举办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大赛”项目的,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大赛组委会文件通知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名单(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4.学院认定意见及理由(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六)此次申报所需材料务必于2009年10月23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地点: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08;联系人:周志强;联系电话:22867392)。
四、奖金发放
每位教师累计的奖金超过6000元将按两个月预发(10月和11月),6000元以下在10月内全部预发完毕。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广大教师的利益,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抓紧时间,切实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本科教学业绩奖励申请表.doc
2.项目责任人明细表.xls
3.个人申报情况汇兑表.xls
4.津贴分配方案(本科教学业绩奖励部分).doc
5.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各类竞赛的认定办法.doc
教务处
200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