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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开学本科教学工作方案

时间:2022-08-25浏览:3499


为确保2022年秋季开学本科教学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教育厅和我校对开学有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教学实际,制定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本科教学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安排

教学安排按原校历计划不变,即从2022年8月29日(周一)起,根据课表既定的授课模式进行以线下教学为主的教学。任课教师根据学校整体部署,按照课表安排坚持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结合,做好线上线下教学随时切换与有效衔接的准备和预案。具体有关安排如下:

(一)开学第一天教学安排。

请学院分管教学领导高度重视开学第一天教学安排,做好教学预案、教学检查等工作,对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充分的思想动员,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新学期开学。学院要提前跟踪落实授课教师的返校情况,按照开学第一天课表安排,做好授课准备。

按要求可返校的教师开展线下授课,教师和学生需提前15分钟到达上课教室,熟悉教学设备,做好课前点名等,校领导带队开展第一天上课教学检查,务必确保教师和学生提前到位并做好上课准备(提醒学生不得将早餐带入教室)。另外,暑期学校旗山校区有组织部分教室改造更新,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在新改造教室上课的任课教师,学院要通知教师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教室熟悉设备使用。

因疫情影响教师无法按时返校授课的,安排其他相关教师承接相应教学任务,若无法安排其他教师承接,需于26日下班前提前做好调、停课安排。无法返校教师相关情况于826日下班前反馈教务处学务科纪老师,联系电话22867393

(二)开学第一周教学安排。

按课表安排开展线下教学,同时做好线上教学预案和准备,做到线上线下教学随时切换与有效衔接。如因疫情影响和学校要求需要切换线上教学将另行通知。

各学院继续跟踪落实授课教师的返校情况,按要求可返校教师开展线下授课,因疫情影响不能入校授课的,需做好调、停课安排并及时通知到教师和学生,同时教学秘书要提前向教务处学务科报备有关调整情况。

学校已印发新的《福建师范大学作息时间表》(附件2),从本学期开始统一仓山校区、旗山校区作息时间,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授课教师和学生。

(三)教学活动有关要求。

按照学校防疫要求做好教学活动。线下教学活动中,广大师生应规范佩戴口罩,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有条件的教室务必按隔位就座的原则上课。遇到突发情况,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学务科纪老师,联系电话22867393

二、无法返校学生教学安排

学院要密切跟踪部分因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返校的学生,做好帮扶工作要制定针对性的学习辅助方案,可参考《因疫情无法到教室上课学生帮扶方案》(附件3),建立“一人一策”学生帮扶情况表,明确具体的教学帮扶措施、跟踪学生的学习成效和反馈评价等,确保不落下一个学生,帮扶情况需每周五12点前报送教务处学务科。

为方便学院和任课教师开展对无法返校学生的帮扶工作,教务处已制定《同步课堂操作指南》(附件4),利用学校建设的教学云平台,使用学习通APP的“同步课堂”功能,实现未返校学生同步观看上课教师的PPT课件,收听教师的讲课声音等,建议学院发布给相关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同步课堂使用培训(使用培训技术支持冯工13067455298),给未返校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帮扶,鼓励教师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智慧教学工具,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三、实习实践

确需赴校外开展的实习、实践类课程,应严格履行集体外出审批手续和外出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实践地区和单位要求,经业务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和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备。

四、补考(缓考)安排

学生的补考、缓考工作统一安排在学生返校后进行。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由教务处组织考试,专业课由学院自行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部分因疫情影响无法在统一返校时间按时返校的学生,补考、缓考工作原则上待返校后另行安排。

五、线上教学工作预案安排

学院要进一步完善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密切关注疫情最新动态,随时做好线上线下教学随时切换与有效衔接的准备和预案:

(一)提前准备。各学院进一步研究和制订秋季学期的线上教学工作方案,敦促任课教师按《福建师范大学线上授课规范》(附件5)提前做好线上授课计划和教学准备。

(二)实践教学。非毕业班学生的实践类课程,可通过虚拟仿真、远程视频教学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活动。

(三)其他课程。无法实施线上教学或线上教学效果差的课程,学院应做好返校上课的教学方案和课时调整计划,必要时可申请其他时间补课,确保课程总学时和教学进度安排。

(四)强化督导。为确保线上教学质量,任课教师需自觉接受教学督导。学院层面要引导教师正确、理性对待教学督导工作,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线上教学,加强对线上教学课堂内容、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摸排工作。做好不在校学生的摸排工作,包括因疫情防控未能返校学生、在外进行实习、实训学生。对各类学生情况务必做到心中有数,加强分类指导,特别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返校学生加强心理疏导和学业帮扶。

六、其他保障

(一)网络保障。线上教学期间应确保网络稳定,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如有需要老师可到学校使用公共教室内网络进行线上授课。

(二)做好通知。根据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本科教学工作如调整为线上教学,各学院应及时公布线上教学计划安排,将线上教学开课的通知要求及时传达至每一位师生。并做好线上教学开课情况统计和报送工作。


附件:1.旗山校区新改造更新教室清单.xlsx

    2.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作息时间表的通知.pdf

    3.因疫情无法到教室上课学生帮扶方案.docx

    4.同步课堂操作指南.pdf

    5.福建师范大学线上授课规范(试行).docx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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