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教〔2010〕57号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表彰奖励国家理科基础学科
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地理学基地以及国家体育与
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体育学)的决定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修订)》(闽师教〔2009〕69号)的有关规定,我校组织开展了2007—2009学年两年一次的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校内评估工作。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地理学基地以及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体育学)分别获得第一名。以上2个基地(专业)建设思路清晰,培养目标明确,改革措施有力,教学科研成果丰硕,人才培养成效明显,在本科教学工作中起到了先行者、排头兵的作用。经研究,决定给予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地理学基地2万元的奖励,给予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体育学)1万元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基地(专业)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提高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其他基地(专业)认真学习、积极借鉴其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建设,强化管理,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力争取得更大进步。
二○一○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基地 表彰 奖励 决定
抄送:校领导。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0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