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校内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修订)》(闽师教〔2009〕69号)有关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国家人才培养基地2007-2008学年和2008-2009学年两年一次的校内评估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开展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校内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四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六个专业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明确基地建设目标,开拓建设思路,切实制定和落实基地建设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与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基地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以保证和促进基地的改革与发展事业再上新水平,起到积极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我校教学科研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效果、条件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管理与辐射作用(详见附件2)。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基地有关专业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评估表》(见附件3),于
2.填写的评估材料要如实、具体并尽可能量化,如评估期的两届毕业生要列出去向表,体现学生科研训练效果的要具体列出项目和论文目录,主干课程任课教师名单及职称等。
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基地评估工作,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积极稳步推进基地建设各项工作。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及负责人一览表
2.福建师范大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3.福建师范大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评估表
二○一○年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0年4月1日印发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及负责人一览表
序号 | 学院 | 国家人才基地名称 | 基地负责人 |
1 | 文学院 | 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点 | 郑家建 |
2 | 经济学院 | 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 | 李建建 |
3 | 地理科学学院 | 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地理学基地 | 杨玉盛 |
4 | 体育科学学院 | (体育学) | 梅雪雄 |
5 | 音乐学院 |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音乐学) | 叶松荣 |
6 | 美术学院 |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美术学) | 李豫闽 |
师大教〔2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