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教〔2014〕36号
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本科专业
校内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从2012—2014年分三批对校本部所有本科专业进行校内评估,前两批49个专业评估已于2012、2013年完成。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估要求
(一)依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由学院组织各专业进行自评,主要检查专业定位、培养目标、专业建设规划及实施完成情况,最后完成本科专业建设评估自评报告,并编印成册。
(二)聘请校外专家对自评报告进行评审,并提出专业建设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由校外专家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评估专家组,通过听课、座谈和现场考察等方式,深入学院检查各专业建设成效和教学管理的规范性。最后由评估专家组根据自评报告和现场实地考察情况,完成评估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二、时间安排
(一)6月15日—9月10日,各专业自评阶段(9月10日前上交汇编成册的自评报告,应包括《自评表》,一式六份)。
(二)9月11日—17日,聘请校外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进行评审,诊断其专业建设定位和发展方向的准确性。
(三)9月18日—27日,组织三个专家组对14个专业进行教学管理方面的检查和评估(以实际评估时间为准)。
(四)10月8日—15日,各专业根据评估反馈意见和建议,完成专业整改方案。
(五)10月16日—23日,各专业报送整改方案。
三、评估分组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含基地)、舞蹈学、音乐表演,共5个专业。
(二)美术学(含基地)、艺术设计(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共5个专业。
(三)体育教育(含基地)、社会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材料物理,共4个专业。
四、实地考察
(一)听取专业负责人专题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二)查阅有关专业建设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与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相对应(其中每个专业随机抽查10—15%的毕业论文和试卷)。
(三)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每个专业随机抽取老、中、青教师代表各2名,以及学生代表10名参加座谈会。
(四)每个专业至少对2名教师进行随堂听课。
(五)考察实验室或实践教学场所。
五、其他说明
(一)请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方案》(见附件)中的指标体系涵盖的内容完成自评报告。
(二)自评报告力求内容全面、具体,并对本专业建设的特色进行准确概括。
(三)请2013年接受校内评估的25个专业,即: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工程、化学、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地理科学(含基地)、地理信息系统、生态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于6月24日前提交专业评估整改成效报告,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jwcjxk@fjnu.edu.cn。
2014年6月10日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