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改革”试点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24〕17号),经学院申报、专家评审、教务处处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基础”等20门课程作为重点立项课程,“比较教育学”等37门课程作为一般立项课程,“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12门课程作为培育课程,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试点建设。各课程项目要对照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标准,依托超星和爱课程等课程平台,扎实推进人工智能赋能课程资源建设,将课程知识点组织成结构化、可视化的知识图谱,创建教师虚拟数字人,开展智能辅导、AI问答、个性化学习资源推荐、智能评价等,着力推进教育数字化背景下的教学模式创新,切实提升教师的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能力。
二、优化平台技术支撑。教务处将对接超星与爱课程等平台做好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功能模块升级,为试点课程提供技术支持与平台,平台升级和技术服务费用均由教务处与相关平台结算,课程团队只需专注在平台上开展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实践,努力形成可推广和可复制的试点课程建设模式。
三、加强建设验收管理。试点课程建设期为两年。教务处将于2025年6月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中期验收,中期验收合格的,将给予重点课程2000元/门、一般课程1000元/门的经费支持。中期验收达到立项标准的培育课程,将纳入一般课程管理,给予1000元/门的经费支持。经费用于调研学习、教学研讨、资料购置、材料印刷等课程建设有关支出。结题验收通过的,将根据建设和应用推广情况给予补充资助,并在省级课程评选项目中优先推荐。
附件:2024年“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改革”试点课程立项建设名单.pdf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