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文告

教务处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本专科预计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1-18浏览:988

师大教〔200966

教务处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本专科预计毕业生

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0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0931号)精神,我省2010届高等教育预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由新华社福建分社承担,经与新华社福建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联系,我校2010届预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091129(星期日)和125(星期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及时通知2010届预计毕业生(包括未参加过电子注册照片拍摄的往届未毕业的学生和预计参军的毕业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见附件)参加拍摄。

二、各学院应提前通知参加拍照的学生,拍摄时上身服装的色彩应避开与肤色相近的黄、浅黄和土黄色以及与背景颜色相近的蓝色等。

三、各学院必须由本年级辅导员带队,认真组织学生准时到场、并维持好现场秩序,确保拍摄工作顺利进行。

四、图像信息采集结束后要通过数据库形式上报,因此各学院在组织学生拍照时,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分专业,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队拍照。

五.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2010届预计毕业生图像采集和后期制作需每人收费15元,请各学院拍摄前统一收费,在拍摄现场以学院为单位交给福建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指定的工作人员, 该中心最后将统一出具发票给学校。

六、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拍照,可以在2009125之后,由学院统一组织到福建图像采集中心本部参加补拍。补拍时间:201041430(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补拍地点:福州市金山建新中路2号(金山大桥下来第三个红绿灯左转,或坐公交车42路到金祥路口下车前行一百米43路到金山明星站下车前行一百米)。图像采集中心联系电话:0591-87381557

 

附件:我校普通本专科2010届预计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xls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