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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0-03-04浏览:454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教学改革项目的评审,经研究,决定建立校内本科教学工作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推荐人选为本校现职教师。每个学院推荐3名本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

(二)选聘条件

1.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了解高等教育规律,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

2.公正廉洁,组织性、原则性强。

3.具有较强工作能力、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

4.长期从事本科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5.具备副教授(其他副高)或以上职称。

6.不推荐担任系主任(含系主任)或以上行政职务的教师。

7.担任过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主持人的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时间

201039前,将推荐表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提交我处教学科(地址: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408室,联系人:周志强,电话:22867392),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wcjxk@fjnu.edu.cn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评审专家推荐表

     2.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评审专家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评审专家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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