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学年本科生课外科技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0〕1号),我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276项学生科研课题进行认真审核,经评审、公示,决定对139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年度资助立项项目的完成时间均为一年。我校将于2010年11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于2011年5月中旬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二、 项目资助经费分阶段下达,分别在项目启动和结题时各按资助金额的50%拨付。我处将视项目研究进展和中期检查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供资助。资助经费专款专用,由项目负责人在教师指导下遵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报销须知》执行,支出范围为材料复印费、打印费、实验及购置实验材料费、市内交通费、图书资料和论文出版费等。以学生为第一申请人在国内外申报专利的,凭专利受理书可以申请专利申请费;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A、B类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另外给予1000元版面费资助。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课外科技计划》的有关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使项目研究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