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0-2011学年各专业毕业实习(含教育实习)工作,各学院应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做好实习计划,并及时上报教务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各学院分专业认真填报《2010-2011学年各专业实习计划汇总表》、《实习经费预算表》。
2.采取集中实习方式的填报《本科学生实习分组情况表》及《各实习队实习生和指导教师情况汇总登记表》、采取分散实习方式的填报《分散实习学生情况汇总登记表》。
二、报送要求
1.
2.表格中实习地点须填写详细,联系电话不得留空。
3. 本年度各表格有作修改,请下载新表使用。
三、其他事项
1.实习计划未按时上报或上一年度实习经费未报销的学院,本年度实习经费暂缓下达。
2.学校将采取实地检查、电话查访、抽查学生实习报告和指导教师实习总结三种方式对各专业实习工作进行检查,最后教务处将对各专业实习工作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