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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中期检查和复查的通知

时间:2010-11-17浏览:751

 

 

 

师大教〔201059

 

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质量工程“申报-建设-评价-示范全程监控”计划,以及学校校内津贴分配方案关于责任岗位考核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再上新水平,并充分发挥它们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校部分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或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教学团队:检查3个国家级、6个省级、5个校级教学团队(不包含2010年度立项的5个校级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1);

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检查4个国家级、13个省级、7个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不包含2010年度立项的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单见附件2);

3.特色专业:复查2009年度未通过中期检查的1个特色专业(名单见附件3);

4.精品课程:检查2009年立项的15门校级精品课程,复查2009年度未通过中期检查的22门精品课程(名单见附件4)。

二、检查时间

201012月下旬至20111月上旬。

三、检查内容

1.教学团队: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结合教学团队立项申报书及建设任务书,重点检查:团队结构的发展优化,青年教师的培养,经费使用情况,团队的影响辐射能力,团队在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科研与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立项申报书及建设任务书,重点检查:实验区建设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和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和标志性成果,人才培养实际效果,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3.特色专业:根据2009年度中期检查的结果,结合专家的意见,重点检查:专业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建设方案的实施、教学条件的改善、教学团队的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人才培养的质量、专业的地位与特色,以及专业建设过程中的运行管理、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4.精品课程: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结合精品课程立项申报书和建设任务书,以及2009年度中期检查的结果和专家的意见,重点检查:课程建设所做的主要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课程网页链接开通情况、教学录像上网情况、网上教学资源更新情况,其它网上资源使用情况,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解决措施等。

四、检查方式

主要包括:学校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对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表》进行评审;深入学院实地考察;并组织现场汇报会,听取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要求制作较为详细的“PPT”),以及专家组成员现场提问等。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由各项目负责人如实填报相应项目的《中期检查表》(见附件5),纸质一式10份,于12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我处教学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jwcjxk@fjnu.edu.cn

六、其他事项

1.学校将根据本次对各个项目的中期检查和复查结果,决定是否下拔后续建设经费。

2.做好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是提高我校质量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确保中期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为我校下一阶段质量工程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为提高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教学团队一览表

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一览表

3.特色专业一览表

4.精品课程一览表

5.各项目《中期检查表》

 点击下载:1教学团队一览表.xls

           2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一览表.xls

           3特色专业一览表.xls

           4精品课程一览表.xls

           5各项目《中期检查表》.rar

 

 

 

二○一○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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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0年1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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