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校历和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本学期各年级本科教学工作应于
(二)期末考试安排在
(三)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在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一周(见附件2),专业课程补考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二、进度安排
考试安排工作使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辅助排考,各教学单位要按照以下时间表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一)
(二)
(三)
(四)
三、注意事项
(一)考试座位安排要求:在平面教室考试的,应隔位安排;在阶梯教室考试的,应隔排隔位安排(平面前排可不隔排)。不同课程安排在同一教室考试的,应按照单、双排分开的原则实行隔排隔位安排。《军事理论》为开卷考试,可只隔位安排。
(二)每个考场均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除《军事理论》的2名监考教师均由学生所在单位指派,试卷由军事理论教研室负责派送外,其他课程“监考教师1”由开课单位指派并负责派送试卷,“监考教师2”(或“监考教师3”)由学生所在单位指派。各单位务必将监考教师名单录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的“考试管理”模块中。
(三)免监考班级的试卷由任课教师接、送。
(四)免监考班级和开卷考试的课程要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加以注明。
(五)本学期报名参加重修的学生直接参加对应年级的期末考试,各开课单位要将重修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的选课管理模块中。
(六)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准参加考试。监考人员要做好证件的查验工作。
(七)报名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情况特殊的,经单位分管教学领导批准后,部分专业课程可以缓考,但不得超过三门。缓考与同年级同一门课程的补考同时进行,各单位须于
(八)从2011年1月4日开始,进入温书迎考期间,暂停办理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借用工作。需借用教室进行辅导或组织分散考试的,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向我处教室管理科另行申请。
(九)广大师生可以通过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各门课程考试安排和监考安排()。
附件1.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2.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补考时间安排表.doc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