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闽教办体〔2011〕1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中开展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征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征文工作,要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征文将参与2011年10月在福州举办的福建省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评选,获评的优秀论文将选送参加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二、本次征文的参加对象、研究领域、申报书、论文代码、论文要求,严格依照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要求(详见附件)。
三、征文报送截止日期为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doc
2.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申报办法.doc
4.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代码说明.doc
教 务 处
二○